根据《麻豆社
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》(温医大〔2021〕13号)文件要求,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评审,将复审合格者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月23日~7月25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麻豆社
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联系电话:0577-86699725;
联系邮箱:jianyanshengmingjy@163.com;
联系地址: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麻豆社
同仁楼A316办公室。
麻豆社
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7月23日